一、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
1.特殊病种申报相关事宜:参保患者自行选定一家有资质的医保定点医院,并向学工处提交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、申报病种相关的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、出院小结、疾病诊断书、化验单、检查报告单等;
2.本人身份证、医保卡;
3.填写《南昌市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》申报材料除申请表外,所有材料一式两份,分别装订。原则上提供原件一份,复印件一份。如无原件,复印件必需经医院病案室、医保办分别盖章后方为有效。填写《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审核表》,由学工处经办人初审材料后,签字、盖章、统一报送。
二、特殊病种报销所需材料:
1.门诊病历;
2.门诊发票;
3.检查报告单等;
4.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;
5.学生证复印件一份;
6.银行卡号的复印件一份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