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医疗费用报销凭证/结算凭证(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4.5万元)。
2、医疗费用发票、费用清单、疾病诊断证明和出院小结(死亡记录),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提供《特殊病门诊审核表》复印件及门诊病例、发票、费用清单、检查报告单。学生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报销,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,并加盖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章;参保学生进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,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。
3、学生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需提供《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转诊(异地)申请表》
4、参保学生身份证、医保卡复印件。
5、由他人代办的,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6、参保学生银行账户复印件(银行卡或存折需填写至支行,例:工行赣江支行),如学生死亡的,报销款可转至代办人(代办人必须为父亲或母亲),但需提供学生与代办人的关系证明(例:户口簿、出生证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)。
7、授权书(学生死亡的情况下提供)
8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